各有關單位:
為建設高校科技成果轉(zhuǎn)化服務平臺,健全高校成果落地轉(zhuǎn)化的服務體系,提升高校支撐創(chuàng)新驅(qū)動發(fā)展的服務能力,根據(jù)《佛山市促進高??萍汲晒债a(chǎn)業(yè)發(fā)展若干扶持政策》(佛高教〔2018〕5號),由廣東高??萍汲晒D(zhuǎn)化中心(以下簡稱“成果轉(zhuǎn)化中心”)負責建設和管理促進高??萍汲晒D(zhuǎn)移轉(zhuǎn)化落地佛山的服務體系,并組織實施本政策扶持項目的申報及評審工作?,F(xiàn)就2020年佛山市高??萍汲晒债a(chǎn)業(yè)發(fā)展扶持項目認定及立項申報工作相關事項函告如下:
一、項目名稱及截止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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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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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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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報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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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報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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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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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科技成果轉(zhuǎn)化孵化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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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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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申報材料須于8月14日下午17:00時發(fā)送至指定郵箱,逾期申報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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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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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科技成果轉(zhuǎn)化工作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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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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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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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科技成果中試化資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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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試平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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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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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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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試項目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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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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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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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業(yè)化生產(chǎn)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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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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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報程序
(一)材料報送。
1.填寫申報書。申報單位具體業(yè)務負責人填寫項目申報書,按要求將紙質(zhì)材料正式版簽字、蓋章。
2.材料自我審核。申報單位填寫“申報材料審核表”,按要求蓋章。
3.紙質(zhì)件膠裝成冊。申報書連同附件材料及相關證明材料復印件等一并膠裝成冊,每個項目應提交紙質(zhì)材料蓋章原件一式六份。
4.電子件規(guī)范報送。
(1)申報單位須于2020年8月14日下午17:00時前將電子申報材料發(fā)送至指定郵箱,以電子郵箱收件時間為準,逾期申報不再受理。所提交紙質(zhì)申報材料須與電子申請材料內(nèi)容一致。
(2)申報單位須提交兩個版本的電子材料,且分別輸出為一個完整的單獨文件,包括蓋章彩色掃描件PDF版本、WORD版本。
(3)電子文件須按“項目名稱 申報單位名稱 項目名稱PDF版本或WORD版本”進行命名,郵件主題須按“項目名稱 申報單位名稱 項目名稱 申報材料”進行編寫。
5.材料報送。紙質(zhì)申請材料須于2020年8月18日下午17:00時報送至成果轉(zhuǎn)化中心。疫情防控期間請使用快遞形式報送。
6.受理信息。
受理單位:廣東高??萍汲晒D(zhuǎn)化中心;地址:佛山市桂瀾北路6號千燈湖創(chuàng)投小鎮(zhèn)B8二層;郵箱:zhb@gurfcc.com;聯(lián)系人:鐘毅;聯(lián)系電話:18988636970。
(二)形式審查及項目評審。
成果轉(zhuǎn)化中心對項目申報材料進行形式審查,對通過形式審查的項目組織專家組進行評審。
(三)綜合評定。
成果轉(zhuǎn)化中心根據(jù)專家評審結(jié)果遴選確定項目資助名單,形成資金分配方案,并提請市教育局按照“三重一大”要求經(jīng)部門黨組會議或部門辦公會議集體審議。
(四)公示。
擬認定或立項項目名單在成果轉(zhuǎn)化中心官網(wǎng)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
(五)下達立項。
公示無異議或異議處理后,成果轉(zhuǎn)化中心根據(jù)公示結(jié)果下達認定通知文件。
(六)經(jīng)費撥付。
由市教育局按規(guī)定撥付項目經(jīng)費。
三、申報材料
(一)項目申報書(附件3)。
(二)各項目所要求的附件等相關佐證材料(附件2)。
四、其他事項及要求
(一)具體申報要求見各項目申報指南,請各單位按要求積極發(fā)動和組織申報工作。
(二)各單位的申報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弄虛作假,一經(jīng)發(fā)現(xiàn)一律取消申報資格,并依法依規(guī)追究相關責任。
附件:1.申報指南
2.申報材料審核表
3.申報書
廣東高校科技成果轉(zhuǎn)化中心
2020年7月14日
(申報咨詢聯(lián)系電話:0757-83303138,佛山市科技金融協(xié)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