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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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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舉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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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內(nèi)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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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導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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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廣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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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知識產(chǎn)權保護方面(共5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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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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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識產(chǎn)權民事、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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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合分散的審判資源,實行知識產(chǎn)權民事、刑事、行政案件審判“三合一”,實現(xiàn)審判力量集中、審判標準統(tǒng)一,提高審判效率,縮短審判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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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國家知識產(chǎn)權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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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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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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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級行政區(qū)內(nèi)專利等專業(yè)技術性較強的知識產(chǎn)權案件跨市(區(qū))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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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權市級人民法院跨市(區(qū))管轄省級范圍內(nèi)第一審知識產(chǎn)權民事和行政案件,集中優(yōu)勢審判資源管轄技術性、專業(yè)性較強的案件,實現(xiàn)裁判標準統(tǒng)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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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國家知識產(chǎn)權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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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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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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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降低侵權損失為核心的專利保險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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圍繞專利應用和維權,開發(fā)包括專利代理責任險、專利執(zhí)行險、專利被侵權損失險等保險產(chǎn)品,降低創(chuàng)新主體的侵權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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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知識產(chǎn)權局、中國銀保監(jiān)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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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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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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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識產(chǎn)權案件審判中引入技術調(diào)查官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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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審理知識產(chǎn)權案件時,可以引入技術調(diào)查官,幫助法官準確高效地認定技術事實,提高審判質量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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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國家知識產(chǎn)權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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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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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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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兩表指導、審助分流”的知識產(chǎn)權案件快速審判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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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助理庭前指導原被告雙方聚焦問題,指導原被告雙方填寫《訴訟要素表》和《有效抗辯釋明表》,幫助原告全面檢視己方訴訟請求和證據(jù),向原被告雙方釋明裁判法律依據(jù);庭審時法官主要審理上述兩個表格中的焦點問題,大幅減少反復釋明法律規(guī)定和討論原被告雙方的無效主張、抗辯質證的時間,提高庭審效率,縮短訴訟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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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國家知識產(chǎn)權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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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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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科技成果轉化激勵方面(共4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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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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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事前產(chǎn)權激勵為核心的職務科技成果權屬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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賦予科研人員一定比例的職務科技成果所有權,將事后科技成果轉化收益獎勵,前置為事前國有知識產(chǎn)權所有權獎勵,以產(chǎn)權形式激發(fā)職務發(fā)明人從事科技成果轉化的重要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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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部、國家發(fā)展改革委、財政部、國家知識產(chǎn)權局、教育部、國務院國資委、中科院、司法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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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個改革試驗區(qū)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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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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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經(jīng)理人全程參與的科技成果轉化服務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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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技術交易市場為依托,技術經(jīng)理人全程參與成果轉化,將技術供給方、技術需求方、技術中介整合在一起,集成技術、人才、政策、資金、服務等創(chuàng)新資源,幫助高校、科研院所提高成果轉化效率和成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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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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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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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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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股與現(xiàn)金股結合激勵的科技成果轉化相關方利益捆綁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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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制院所和事業(yè)單位管理人員、科研人員,在按有關規(guī)定履行審批程序后,以“技術股 現(xiàn)金股”組合形式持有股權,與孵化企業(yè)發(fā)展捆綁在一起,提升科技成果轉化效率和成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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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部、國務院國資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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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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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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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向研發(fā)、定向轉化、定向服務”的訂單式研發(fā)和成果轉化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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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校地產(chǎn)業(yè)研究院為平臺,有針對性為企業(yè)設計和實施研發(fā)項目,研發(fā)團隊全程參與企業(yè)技術攻關和成果轉化,幫助企業(yè)突破發(fā)展急需的關鍵技術,提高高校和科研院所科技成果供給的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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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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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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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科技金融創(chuàng)新方面(共5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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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qū)域性股權市場設置科技創(chuàng)新專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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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jù)科技型中小企業(yè)的特點,在區(qū)域性股權市場推出“科技創(chuàng)新板”,提供掛牌展示、托管交易、投融資服務、培訓輔導等服務,開拓融資渠道,緩解科技型中小企業(yè)融資難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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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證監(jiān)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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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個改革試驗區(qū)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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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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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六專機制”的科技型企業(yè)全生命周期金融綜合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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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完善以專用風險管理制度和技術手段、專項激勵考核機制和專屬客戶信貸標準為核心的科技金融風險防控機制,試點銀行建立專營組織架構體系、專業(yè)經(jīng)營管理團隊和專門管理信息系統(tǒng)。面向科技型企業(yè)推出遠期共贏利息、知識產(chǎn)權質押等多種專屬信貸產(chǎn)品,為輕資產(chǎn)、未盈利科技型企業(yè)提供有效的金融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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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銀保監(jiān)會、科技部、中國人民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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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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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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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動政府股權基金投向種子期、初創(chuàng)期企業(yè)的容錯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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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地方股權基金中的種子基金、風險投資基金設置不同比例的容錯率,推動種子基金、風險投資基金投資企業(yè)發(fā)展早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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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發(fā)展改革委、財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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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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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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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協(xié)商估值、壞賬分擔為核心的中小企業(yè)商標質押貸款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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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化質押登記流程,建立商標質物處置機制,通過貸款貼息等方式,開展商標權質押貸款等無形資產(chǎn)質押融資,拓展中小企業(yè)融資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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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保監(jiān)會、工業(yè)和信息化部、國家知識產(chǎn)權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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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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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chuàng)新創(chuàng)業(yè)團隊回購地方政府產(chǎn)業(yè)投資基金所持股權的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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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產(chǎn)業(yè)投資基金在參股高層次創(chuàng)新創(chuàng)業(yè)團隊所辦企業(yè)時,約定在一定時期內(nèi),創(chuàng)新創(chuàng)業(yè)團隊可按照投資本金和同期商業(yè)貸款利息回購股權,激發(fā)創(chuàng)新創(chuàng)業(yè)積極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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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發(fā)展改革委、財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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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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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軍民深度融合方面(共6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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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管理體制創(chuàng)新方面(共3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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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許地方高校自主開展人才引進和職稱評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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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職稱評審和人才引進自主權下放給地方高校,允許高校因需評聘科研教學人員,自主制定招聘方案、設置崗位條件,依規(guī)發(fā)布招聘信息、組織公開招聘,及時引進“高精尖缺”人才和穩(wěn)定骨干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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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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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個改革試驗區(qū)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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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授權為基礎、市場化方式運營為核心的科研儀器設備開放共享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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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不改變所有權前提下,科研儀器設備所有方與專業(yè)服務機構協(xié)議約定服務價格,或約定服務收入分配比例,授權專業(yè)服務機構對科研儀器設備進行市場化運營管理,提高科研儀器設備使用效率(免稅進口的科研儀器設備按有關政策規(guī)定執(zhí)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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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部、財政部、國務院國資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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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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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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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地方立法形式建立推動改革創(chuàng)新的決策容錯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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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制定實施地方性法規(guī),對政府部門、國有企業(yè)負責人在推動戰(zhàn)略性新興產(chǎn)業(yè)發(fā)展和實施創(chuàng)新項目中出現(xiàn)工作過失或影響任期目標實現(xiàn)的,只要沒有謀取私利、符合程序規(guī)定,可免除行政追責和效能問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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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發(fā)展改革委、國務院國資委、審計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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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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